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指示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9年税收宣传月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与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举办第五届全国税法动漫大赛。大赛按照五类题材征集作品:
1. 本次大赛面向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2. 登陆总局机关网站www.chinatax.gov.cn或中国税务网www.ctax.org.cn,下载第五届全国税法动漫大赛报名用表,并按要求将完整的信息填入报名表中;
3. 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健康,紧扣税收宣传主题,有较强的故事性、思想性和艺术性。
单集作品时间不超过5分钟。其中公益广告类动漫作品时长为30秒到1分钟。
4. 作品类别:
(1)宣传税制、税收政策类(例如个人所得税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
(2)纳税程序等帮助纳税人的纳税服务类动漫短片
(3)税收史话动漫类短片
(4)税务稽查(案例)类短片
(5)税收动漫公益广告类短片(时长30秒到1分钟)
5. 请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做好组织报名工作,对本单位作品进行评审后,将符合大赛要求,制作水平精良,艺术水平较高的作品报送至总局参加比赛。
6. 为避免参赛作品内容、题材过于集中,本次大赛设立了赛前预报名环节,请参赛者按照时间要求向大赛组委会预报名。参赛者可根据预报名情况调整参赛作品内容、题材。中国税务网第五届全国税法动漫大赛专栏将即时公布预报名情况。
预报名时间:2009年5月20日—6月20日
7. 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09年7月31日,邮寄参赛作品以邮戳日期为准。
8. 作品提交:参赛者应在提交截止日期前通过中国税务网“第五届全国税法动漫大赛”在线提交系统上传作品,或将纸质报名表和作品挂号邮寄至大赛组委会。
9. 邮寄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68号国家税务总局综合办公楼425室
邮政编码:100053
10.组委会联系方式:
电话:010—63410425 63584617
传真:010—63584617
E-mail:flash@ctax.org.cn
联系人:张雷 姚春艳
*注:请各参赛单位和个人务必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表和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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